
省级动态
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9-01 点击次数:346
湘学位办〔2017〕18号
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
培养项目验收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特需项目试点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6号)要求,现对我省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材料报送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切实做好人才培养项目的自我评估和总结报告工作,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撰写验收材料时要紧扣“人才培养质量、服务需求情况、管理与支撑条件”等验收内容,做到实事求是、突出重点。
三、按照验收评估批次,第一批验收特需项目试点高校须于2017年(第二批2018年)9月30日前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特需项目验收评估书面申请,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总结报告》(硕士项目一式两份,博士项目一式三份)。
2.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简况表》(硕士项目一式两份,博士项目一式三份,其中工程硕士项目需按领域填报)。
以上材料的撰写格式参见学位〔2017〕16号文件附件2、3、4,PDF电子版发送邮箱xwb504@163.com。
联系人:刘会平,联系电话:0731-84715491。
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责任编辑:liuhuiping